2021年民办学校教师智能研训平台培训通知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穗教发〔2017〕80号)文件精神指示,广州市民办教师发展中心积极优化公办民办教师一体化发展机制、加大对民办教师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教师增强专业发展意识以提升综合素养,从而共同促进民办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力推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促进民办教师专业发展,特开展2021年广州市民办教师培训,具体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广州区域内民办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小学、幼儿园的专任教师等)
二、 登录方式
学员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首页,点击广告图“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民办教师培训通知”(详见附件1学员操作手册),跳转至广州市中小学教师智能研训平台(以下简称“智能研训平台”),教师使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的登录名和登录密码进入学习。
三、 培训内容
研修活动内容包括:
(一)能力测评:对照《中小学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标准,参训教师完成“专业发展”和“班级管理”两个能力模块的专业发展水平诊断(教师专业发展能力测评说明见附件2)
(二)课程内容:聚焦“双减”背景下,高质量课堂教学体系构建、体现学生个体差异的教学策略体系提炼、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课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重构等焦点问题。(研修课程说明和选学建议见附件3)
四、 培训时间
(一)在线学习:2021年11月3日―2021年11月30日
(二)学时认定: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20日(学时登记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
五、 考核方式
必修环节:教师全程完成三个必修环节研修活动方能合格;
选修环节:选修活动不计考核,教师可根据自我诊断情况自主选择学习。
教学模块 | 教学活动 | 属性 | 考核标准 |
能力评测 | 专业发展自我诊断问卷 | 必修 | 完成问卷 |
班级管理自我诊断问卷 | 必修 | 完成问卷 | |
热点教研 | “双减”背景下各学科教师与班主任共育的高质量课堂教学体系的构建 | 必修 | 完成视频学习 |
自主学习―专业发展 | 技术支持教师专业发展变革 | 选修 | ― |
聚焦课堂的学科育人实施路径 | 选修 | ― | |
基于信息化资源的教师专业发展 | 选修 | ― | |
自主学习―班级管理 | 班级工作的实践与管理智慧 | 选修 | ― |
构建系统化的班级活动 | 选修 | ― | |
“互联网+教育”为支撑提高班级活动的实效 | 选修 | ― |
六、 费用说明
学员的课程培训费由财政专项经费列支,不再重复收取费用。
七、支持服务
本次研训活动由广州市中小学教师智能研训平台组织实施。
广州市民办学校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1日
(业务咨询:高老师,83481101,教学管理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8600270509/(010)52592612;平台技术支持服务:400-915-0925)
点击下载:2021年民办学校教师智能研训平台培训通知.pdf